建工厂拼装冒牌名表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罪镇江经开区法院揭露宣判一冒充名表案

发布时间:2024-01-18 18:40:35   作者:92993环球直播app官网  

  原标题:建工厂拼装冒牌名表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罪镇江经开区法院揭露宣判一冒充名表案

  本报讯 记者罗莎莎 通讯员吴菲菲 史元昭 江苏省镇江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近来一审揭露宣判一同制售冒充劳力士等注册商标产品的团伙案,15名被告人获刑。其间,许某俊、庄某某等5名主犯以冒充注册商标罪被判有期徒刑6年6个月至3年1个月不等的刑期并处罚金;其他被告人被判处相应惩罚。据悉,该案为2021年12月镇江公安机关通报的特大冒充名表案重要部分。

  法院经审查查明,2015年7月至2021年4月初,被告人许某俊为挣快钱与他人共谋制售冒充注册商标品牌手表,先后与被告人庄某某、王某(另案处理)、许某杰、陈某某等人出资合伙在广州市从事冒充劳力士等品牌手表的出产、拼装、出售。

  庄某某等人收购国产机芯、冒充的打标零配件后,托付他人进行表盘拼装,后又自建拼装厂进行拼装、封包等;王某将制品冒牌手表出售给汪某、江某等人,并施行货款的收取和赢利的分配等行为;曾某在拼装厂担任库房办理、记账等。其间,庄某、王某于2019年9月退出,许某杰、陈某出资入股,陈某某施行收购、出售等,许某杰出资入股、参加分红但不参加运营。

  被告人侯某承受陈某等人的托付,对其供给的手表机芯进行拆解,并托付他人对机芯的夹板和陀进行打标再拼装。蔡某、吴某承受陈某等人的托付后,分别在自己运营的公司、加工厂内,出产冒充注册商标品牌手表的表盘、表壳、表圈、底盖等并打标。经一审查明,该案涉案金额逾3亿元。

  法院审理以为,许某俊等被告人未经商标所有人答应,在同一种产品上运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行为构成冒充注册商标罪。被告人、汪某出售明知是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其行为构成出售冒充注册商标的产品罪,依法应予惩办。归纳本案的犯罪事实、情节及社会损害程度等,依法作出上述判定。(罗莎莎 史元昭)